在唐朝,对女儿的称呼存在多种,具体如下:
小名、闺名、乳名 :这些都是父母或家人给女儿起的昵称,通常由父母或家人根据女儿的性格、容貌、出生地等特点来取。当面称呼:
在当面称呼女儿时,可以使用闺名、小名、乳名或直接称为“女儿”、“闺女”。
对外称呼
谦称:
对自己女儿使用的谦称有“犬女”、“小女”、“息女”等。
尊称:对别人称自己的女儿时,可以使用尊称如“令爱”、“令媛”、“闺媛”、“令千金”、“女公子”等。
特殊称呼
郡主、县主:隋唐时期,太子和诸王的女儿分别被称为郡主和县主,但她们不能称为公主。
适:诸王之女出嫁时,称为“适”。
尚主:娶公主时,称为“尚主”。
娶:娶诸王之女时,称为“娶”。
这些称呼体现了唐朝对女性角色的尊重和区分,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和礼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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