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户主名字需根据具体原因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见变更情形及所需材料
原户主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 材料:直系亲属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原户主户口迁出
材料:户内成员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材料: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或有效产权证明。
其他特殊原因
材料:原户主书面申请报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上述情形均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结。 二、宅基地改户主(继承或赠与)继承更改
需村委会出具更改户主证明,持证明到县国土所办理继承手续,流程较复杂且需村集体同意。
赠与更改
需三方签订赠与合同(房屋所有人、村委会、被赠人),村委会开具赠与证明后,到国土局备案并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产证加名字(非继承或赠与)
有房无贷
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费用约110元。
有房有贷
需先办理银行抵押变更手续,再按有房无贷流程办理加名,可能涉及额外费用。
无直接血缘关系
需通过房屋买卖流程办理,需缴纳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具体费用根据面积计算。
四、注意事项
拆迁房改户主: 需先缴纳税费,办理维修基金转移登记,再到国土部门过户。 材料真实性
法律咨询: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遗漏材料或程序。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