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公证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未成年人,需要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携带他们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曾用名证明信(如户口薄中没有曾用名登记,需要提供,可在当地派出所申请开具)。
到公安部门开具改名呈批表
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填写改名申报表并确认无犯罪记录。
公安部门会注明没有受过刑事处分。
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处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进行公证。
提交改名申请
办理完公证后,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并充分说明改名理由。
户口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
注意事项
一般年满十六周岁后,更改名字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如果曾经改过名字,需要提供每个名字的曾用名证明信。
可以选择线上公证,准备好材料扫描件即可,办理速度快且不需要提供原件。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改名字的公证流程。建议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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