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上追加夫妻名字,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准备必要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始购房合同(如果是公有住房或按经济房管理,还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
带齐上述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在预检窗口告知工作人员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并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缴纳费用
办理房产证加名所需费用通常包括手续费、工本费、贴花费和制图费等,总计约110元。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等待领取新房产证
提交材料并缴纳费用后,等待约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可能顺延),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新房产证上的名字将变更为夫妻双方。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已有对方名字,通常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需额外手续即可追加。
如果房屋是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希望将配偶名字追加为共有人,则需通过房产交易或赠与程序,并可能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建议在办理房产加名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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