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回之前用过的名字,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涉及婚姻关系变更还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提交变更姓名申请,填写《变更姓名申请书》。
审核批准
公安机关将审核材料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会在户口簿的“曾用名”栏更新原名字。
更换证件
完成审批后,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可能涉及的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社保卡等)。
二、特殊情况说明
未成年人改名: 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婚证明)。 成年人改名
多证件同步更新:需同时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社保卡等所有相关证件的更名手续。
三、注意事项
改名次数限制:
我国法律未明确限制改名次数,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
费用与时间:
部分城市户籍管理部门收取工本费,办理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左右。
法律后果:
改名后原名字将进入“曾用名”档案,但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四、改名建议
择吉启用:选择吉日启用新名,增强心理适应。
高频使用:主动告知亲友并坚持使用新名,避免混淆。
材料准备:提前联系单位、学校等机构办理相关证明。
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材料或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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