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户籍名字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下是更改户籍名字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准备一份书面的改名申请。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则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提供证明材料
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是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准予变更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是16岁以下,还需提供父母离异变更姓氏的离婚证明手续及父母双方签字同意的协议书。
如果出生证上的名字与户口上的名字不一致,还需提供出生证。
填写申请表格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或《居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审批流程
将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派出所审核材料后,会签署意见并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分局户办大厅审核通过后,会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审批通过后,进行公告和备案,最终完成户口变更和修改。
领取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如果需要,还可能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更新其他证件
改名后,还需更新其他相关证件,如驾驶证、社保卡等,以确保信息的统一性。
建议
提前咨询:在提交改名申请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都准备齐全,以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申请延误。
注意时间:改名申请提交后,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审核和审批,建议提前了解并安排好时间。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户籍名字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