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名字变更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变更方式
婚姻关系变化 夫妻离婚后可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重新分配房产,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赠与过户
非婚期间: 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受赠人需缴纳契税(非直系亲属免征)。 有房有贷
买卖过户 通过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继承过户
需办理继承公证,提供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析产登记
原单人房产分割为多人共有,需提交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二、具体办理流程(以婚姻存续期间加名为例)
准备材料: 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根据房产面积和当地政策缴纳契税、个税等。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注意事项 房屋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契税按面积和购房性质计算(首套90㎡以下1%,非首套2%),个税一般为1%。 有贷款需先还清或变更合同; 继承需办理公证。 四、办理时效 继承/赠与: 需在法律文书生效或继承人去世后2年内办理; 买卖/析产提交申请:
缴纳税费:
领取新证:
房产状态要求:
税费标准:
特殊情况处理
建议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方式,并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及税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