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条上的名字写错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起诉:
重新出具借条或补正
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或补正。如果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已摁手指印,则因可以说明问题而无需重新出具借条或补正。
在原有借条上详述具体情况,并重新签字、按压手印或加盖公章,便能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且内容准确无误的新借据。
提供证据证明确实身份
通过证人证言等方式来确定借条上的名字与借款人的名字指向同一人。即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且其愿意做证,可以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通过电话录音、短信等方式确认两个名字是同一人。
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来佐证。
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可以通过所在派出所、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
若没有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
准备起诉材料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院会通知被告人,要求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递交答辩状。
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两个名字实为同一个人,例如:
借款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
双方之间的交易记录、欠款证据等。
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等。
提交起诉状
起诉状中应详细说明借款人的行为和您的诉求,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诉求。
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参与诉讼活动
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有效地处理因借条上名字写错而引发的法律问题,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行动符合法律程序并最大化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