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用别人的话时,需要使用 引号来表示区分和强调。引号的基本形式包括:
直接引用 :将说话人的话完整地记录下来,通常在“说话人说”后面加上冒号,然后用引号将话引起来。例如:
“非常抱歉,孩子,”大树说,“我现在只是个老树墩,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
间接引用:
将某人的原话非正式地、不完整地、随语意拈来放在自己的话中,通常不用引号。例如:
适当地改善自己的生活,岂但“你管得着吗”,而且是顺乎天理,合乎人情的。
引号内的引用:
如果引号中还需要使用引号,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例如:
他站起来问:“老师,‘有条不紊’的‘紊’是什么意思?”
引文末尾的标点
如果引用的内容是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引文没有独立性,引用部分末尾不用点号(问号、叹号可保留),整个句子该停顿处则停顿,该用何点号则用何点号。例如:
“形散而神不散就是‘形散神聚’,这是散文的重要特点。”
如果引用的内容是完整的句子,则引文末尾的标点符号放在引号里面。例如:
爱因斯坦说:“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况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连续引用:
当连续引用几个文段时,每段开头都要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用后引号。例如:
A)他走进房间,看到桌子上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请务必在今晚九点前回复。”
B)他读完信后,决定立刻行动,于是给朋友发了一条信息:“我现在就出发,预计晚上到达。”
通过以上规则,可以正确使用引号来引用他人的话,使文章更加清晰、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