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函数定义的四个要素包括:
返回值类型:
指定函数返回值的类型。如果函数不返回任何值,则返回类型应指定为`void`。例如,`int addNumbers(int a, int b)`中,返回值类型是`int`。
函数名:
用户自定义的标识符,用于标识函数,并用该标识符调用函数。函数名须符合C语言对标识符的规范。
参数列表:
括号内的变量称为“形式参数”或“虚拟参数”,在主调函数中调用一个函数时,函数名后面括号中的参数称为“实际参数”。实参与形参间的数据传递,称为“虚实结合”。实参可以是常量、变量或表达式,实参与形参的类型应相同或赋值兼容。
函数体:
包含函数具体的实现。函数体是函数定义中最后的部分,用花括号`{}`括起来。
综上所述,C语言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c
返回值类型 函数名(形式参数列表) {
函数体;
}
```
例如,一个计算两个整数和的函数定义如下:
```c
int addNumbers(int a, int b) {
return a + b;
}
```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